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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简介

       金台律师事务所在皮剑龙主任(第十三届全国委员)的带领下,综合实力得到了党和政 府乃至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近年来,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多批律师在中华全国律协、北京律协担任重要职务,获得各级优异律师称号,被选为全国委员、重要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商事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被聘为大学的法学教授、中央和省/直辖市的评标/评审专家、各级政 府和央企的法律顾问、各级司法机关的特约监督员、专家组成员等等。金台律师事务所秉承“金律仁义真,台固法治行”的服务理念,为中外客户提供了社会各界满意的法律专业服务。
       金台律师事务所设有武汉、天津、扬州、上海、廊坊、郑州、太原、合肥、呼和浩特分所并依托分所建立了科研基地,金台律师事务所与广州、深圳、重庆、石家庄等区域政治经济中心的十余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LANI CAO LAW OFFICE、旧金山Kwai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澳门等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协作关系。金台律师事务所肩负着社会责任,在武汉 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设立了“金台法学专业实践基金”,是武汉 大学北京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教学实践基地。

       金台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金融证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基础设施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事务、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政 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以及国家法院和各高级法院管辖的重大疑难案例的诉讼和仲裁机构的商事仲裁代理。金台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新《破产法》确定的首批100家破产管理人之一,是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评审50家破产管理人之一,是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指定的诉讼律师所。服务客户不乏重要机构,是国 务 院侨办、台办、科工局、中消协、全国妇联、中央国家 机关政 府采购中心、北京市发改委金融局、贸促会、国际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宣武区政 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与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外管局、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公 安 部、水利部等中央国家 机关有着广泛的沟通渠道,并与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金台律师服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石油、铁路、矿业、电信、互联网、软件、贸易、高科技、财经税务、海关、物业、房地产、政 府等众多行业和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在及时掌握中国新立法资讯的情况下,基于对客户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侧重于为客户提供积极的、富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个性解决方案。

       金台律师事务所设立于一九九六年,是北京设立较早、规模大、实力强的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质量、服务领域及客户群体等诸多方面,均居于国内同业的高地位。2018年11月,由姜孝虎主任将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引进合肥市。

       金台律师事务所聚集了许多优秀的高学历、高层次的专业律师。合伙人大多求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毕业于优异大学法学院,具有在中央部委办局、国家司法当局、国家权力机关、优异法律院校、研究机构及国际大企业的工作背景。

       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律师及辅助人员30余人,规模还在不断快速壮大。本所律师均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专业水准,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大学的法学院,如武汉 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律师占比60%以上,具有体制内工作背景的律师占比50%,部分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建造师、造价师、基金及证券从业资格证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其他职业资格。律所能够为客户在银行事务、金融保险领域、公司业务、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法院执行以及民商事综合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设合肥市政务区白天鹅商务中心南楼21层。 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具有一套完备、高效的工作机制、运作程序和律师业务培训体系,为律师在当代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里全面开展各项律师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所重视与司法部门、国家 机关、法学研究机构和专业协会的联络,同时保持独立性和对客户的忠诚。这使事务所能够准确和及时地把握中国的新立法动态,并能够充分理解客户在中国商业环境中的特殊需求,从而为客户制定专门的法律服务方案。同时,本所认识到,法律服务应随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创新,事务所在法律服务领域务求创新,以专业打造核心竞争,以创新引领未来。

       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以刑事辩护、公司财税、医疗纠纷、家事纠纷、建筑工程、银行、金融保险和执行法律事务为主要服务方向,以其他民、刑诉讼和非讼业务为基础,坚持走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注重专业化分工、开拓创新与团队协作精神。本所针对目前法律服务趋于多样性、分工精细化的特点,为适应发展需要,建立了以专业法律产品为核心的服务团队,内设立六个法律事务专业部门,包括银行保险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刑事行政法律事务部、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事务部、民商综合法律事务部。现已与包河区人民政 府、肥东县人民政 府、肥西县人民政 府、安徽国资委、合肥市国资委、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合肥路桥、安徽建工集团、合肥建工集团、安徽国信集团、中冶天工安徽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交通控股集团、安徽再贷(和谐)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奇金融等政 府及大型国企展开合作。